【关注】美国EB-5移民再投资政策指南出炉

当地时间2020年7月24日,美国移民局颁布新政策,为3年前颁布的EB-5再投资(redeployment) 政策作出了澄清和指导。

 

【重点如下】

 

•澄清资本部署的一般要求,通过金融工具配置资本的要求,以及解释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证券不符合要求,取消了之前允许重投到市政债券的规定;

 

•澄清再投资资金可以被部署到新商业企业(NCE)的任何合法的持续商业活动中;

 

•规定再投资必须通过相同的新商业企业;

 

•规定再投资必须在同一区域中心的地理区域内,如果有变更需要在再投资之前变更申请已获批;

 

•旧的政策规定再投资必须发生在原项目就业完成且资金回款后的“合理商业时间范围内”,但没有具体定义多长时间算是“合理商业时间”。这次的新政策指出,在通常情况下,12个月算是合理商业时间范围,但申请人也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超出12个月作出的再投资是合理的。

 

在通常情况下,基于公平正当程序的原则,法律法规不能追溯到生效日之前。但是,移民局指出该新规适用于在发布时尚未批准的I-526和I-829申请。此外,移民局还声称在制定新规时,已经考虑过对申请人的潜在影响,并且认为新规只是对旧规的进一步解释和澄清,而不会对申请人造成重大影响。

 

【观点】

 

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I-829申请阶段的投资必须满足“风险”要求,但是移民局却要求I-829申请人继续将投资款置于风险状态。最让人不满的地方是,移民局没有事先通知利益相关人或征询公众意见,就颁布了新规,来“澄清旧政策中规定不明的语言”。

 

EB-5再投资的问题使很多目前正在等待排期的申请人苦不堪言,这些投资人虽然已经完成投资和就业创造,但却要等到两年临时绿卡有效期到以后才能拿回投资款。这次的新规并未能缓解他们的处境,却使重投的限制更多,难度更大。

 

这次新规定再次体现目前EB-5投资移民项目的问题:政策规定不明且背离移民法和EB-5投资项目设立的初衷、一方面显示出对利益相关者处境的关注但另一方面又滥用职权颁布行政规定、不征询业内专业人士和公众意见、在没有必要的政策上浪费时间和资源却忽略目前最严重的申请时间过长的问题。

 

新规生效日期即颁布日期2020年7月24日。但可以在8月6日之前通过以下网址向移民局提交意见。

2020-07-30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