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美国E-2签证的5个注意事项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已同美国签订有商贸、航海等条约的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及其陪同的配偶、子女)如打算前往美国发展及管理(develop and direct)其已投入或正在投入足额资本(Substantial amount of capital)的企业,可向美国政府申请E-2条约投资者签证(以下简称“E-2签证”)。

 

一、申请人基本要求

 

一个是自然人身份的条约投资者,另一个是企业身份的条约投资者。E-2签证规定中,企业的国籍身份由其股东国籍决定,与其注册地无关(公开交易的上市企业除外)。此外,欲申请E-2签证的企业雇员需与其雇主的国籍身份一致(上述拥有双重条约国国籍的情形下,拥有任意一国国籍身份的雇员均符合要求)。符合条约投资者要求的企业雇员可选择以高管、主管或专业人员等职务类型申请E-2签证。

 

二、签证持有人基本权益

 

持E-2签证入境后,在E-2身份有效期内,主申请应在申请材料指定的美国企业中就任相应职位,不能随意变换雇主或岗位。如果主申请人的岗位将发生实质变更(substantive changes),例如美国企业(或主申请人所在部门)被合并、出售,主申请人应在实质变更发生前向移民局递交I-129表格获取新的E-2身份许可。E-2签证主申请人的配偶可在入境后向移民局递交I-765表格申请工作许可,其子女(21周岁以下)可享受美国公立或私立教育资源,但不能申请工作许可。

 

三、签证有效期限及入境次数

 

E-2签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60个月(5年),也有的条约国家或地区为3个月(如埃及)、1年(如墨西哥)或4年(如瑞士)等。E-2签证到期后可向领事馆递交企业良好运营材料以申请续期(续期次数无限制)。一般E-2签证可多次入境,也有的E-2签证只能单次(如约旦)入境或两次入境(如乌克兰)。此外,美国国务院今年8月份宣布将法国E-2条约投资者的签证期限从此前的60个月(5年)缩短为15个月。

 

需注意的是,E-2签证持有人每次入境美国后期E-2身份的法定时长是2年,2年期满前E-2申请人需在境内向移民局递交I-129申请身份延期(为附属申请人申请延期应使用I-539表格),或在出境后再度入境。E-2签证有效期内,主申请人每次入境,海关将更新其2年的E-2身份法定时长,但若其附属申请人未随同入境,则附属申请人的E-2身份时长不会因主申请人的身份时长更新而自动获得更新。

 

四、条约国家和地区数目

 

从最早的英国(1815年7月)到今年新加入的以色列(2019年5月)、新西兰(2019年6月),美国同82个国家和地区签订的E-2签证条约已正式生效。中国台湾与美国的E-2签证条约于1948年11月生效。中国大陆及港、澳两地暂未同美国签订该协议。目前少数E-2条约国已经制定了投资入籍法案,如格林纳达、土耳其、保加利亚等。
 

五、申请及维持流程

 

境外向领事馆申请E-2签证:符合条件的条约投资者可以直接向条约国所在的美国领事馆递交DS-519E、DS-160表格及领事馆所要求的支持材料申请E-2签证。特殊情况下,附属申请人也可向其国籍所在地美领事馆申请E-2签证。入境满2年之前,申请人可采用上文的境内身份延期或出境再入境的方式获得新的身份时长。

 

境内向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已凭其它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的条约国公民可在美国境内直接向移民局递交I-129表格及相关支持材料申请转换为E-2身份,并在2年的法定时长到期前向移民局递交I-129表格申请身份延期(附属申请人应使用I-539表格申请身份延期)。

 

来源:美国商业及移民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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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