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赴美方式中的黑马: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

美国EB-5移民曾经引以为傲的优势,因漫长的排期等待以及久经讨论依然悬而未决的“改革”变得暗淡无光。然而,移民美国除了投资移民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选择也同样备受青睐,比如最近一两年如黑马般杀出的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

 

【EB-1C移民的优势】

 

1、申请门槛低

 

无教育程度和语言能力的明确要求,无资金来源要求。

 

2、快速赴美

 

前期可以通过L-1A工作签证申请快速进入美国,L-1A签证最长可续7年,美国公司正常运转满一年即可申请EB-1C转美国绿卡;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同时获得L2签证,随同主申请人一起登陆美国,在美国工作和学习两不误。

 

3、配额充足
 

每年EB-1类移民签证配额超过40,000个,而申请人数远远小于此配额,可以说排期极短。

 

4、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

 

一人获批,全家移民,EB-1C申请人获批后,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直接获得正式永久绿卡,不需要临时绿卡身份转换。

 

【EB-1C移民的申请条件】

 

美国EB-1C主要针对的是跨国公司的高管,由跨国公司为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是纯粹的受益人。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模式:

 

1、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出资购买美国现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在美国设立新公司,申请人转职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

 

3、若申请人是中国公司的大股东,可由申请人直接在美国创立新公司或购买50%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

 

由此可见,EB-1C主要是分给那些投资或管理美国公司优秀的人士,是他们卓越的眼光使投资或管理美国公司有了起色,为政府解决了就业问题,因为成为了美国工商管理类型的杰出人才。该项目申请条件如下:

 

(1)美国境外拥有母公司,母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

a.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b.年营业额350万RMB(不可无纳税记录)

c.雇员人数20-30人

 

(2)申请人条件:

a.母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均可(需要开“担任中国公司职位的证明”)

b.没有学历要求、语言要求,也无需解释资金来源

 

(3)美国子公司条件:

a.美国合法营业资质,拥有公司银行账户

b.美国实际办公地点,实际雇佣员工

c.中国与美国公司经营类别可以不同,但必须按美国法律合法经营

2020-11-05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