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美国L-1签证是破解排期的解决方案么?

美国投资移民EB-5排期越来越长,不少企业家及公司高管将目光投向另一种能够快速入境美国的方式——L-1A签证,不需要抽签、允许有移民倾向,还能够通过申请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签证获得绿卡。

 

L-1签证的申请情况

 
近年,随着特朗普政府对于外国人签证申请审查要求愈加严格,L-1签证申请数量在逐年递增,但是L-1申请的批准率却持续下降,L-1的批准率从2017财年的80.8%,到2018财年的77.8%、再到2019财年的73.1%,批准率下滑明显。与批准率持续下滑相反的是L-1的补件率在持续增加,在2019财政年度的补件率是52.6%,而2018财政年度的补件率是45.6%。

 

L-1签证的申请要求

 

L-1签证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L-1签证分为L-1A和L-1B两种类型。L-1A签证是针对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和行政主管的签证。该签证是为跨国公司将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或行政主管派遣到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属公司担任高管,该被调动的高管人员必须在提交申请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为该跨国公司在美国境外的机构工作至少一年。该签证最长不超过7年。

 

美国L-1签证的好处和优势包括美国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若选择加急申请(需缴纳1440美元加急费),移民局承诺15天内审批该申请。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办理L-2签证陪同赴美,配偶可申请工作许可在美国工作,子女可以在美国读书;L-1A签证申请人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可通过EB-1C申请绿卡。

 

L-1签证审查的重点

 

1. 跨国公司需要满足“合格的公司关系”和“正常运营”

 
合格的公司关系
 
美国移民法规定L-1签证的申请方(Petitioner)必须是符合资格的美国商业机构(Qualifying Organization,又称合格的公司),它为外籍调派雇员向移民局提出L-1签证申请,外籍调派雇员是L-1签证申请人。作为申请方的美国境内公司和境外的公司之间必须合乎移民法规定的合格的公司关系,这样的关系一般包括:母子公司(Parent-Subsidiary)、办事处(Branch )、姐妹公司(Subsidiary-Subsidiary)关系、合资公司(50/50 JointVenture)等。如果海外公司在美国没有关联公司,但打算在美国新设立一家公司,即移民法所说的新公司(New Office),能够证明是合格的公司关系也可以为雇员申请L-1签证。
 

正常运营

 

是指在申请人的L-1签证有效期内,该跨国公司在美国境内机构和境外机构都必须正常的、有系统的、持续的提供商品和/或服务。对于已经在美国运营的公司,移民局更看重的是就业创造,其中公司运营情况、雇员的薪资水平,是否全职,学历及身份等通常是移民审核时考虑的主要几方面因素。在美国新成立的公司,移民局则更看重境外的投资力度和符合美国实际运营的商业计划书,通常公司需要向移民局提供一些资料证明公司将真实运作,包括公司章程,注册文件,联邦税号,商业许可证,股权(转让)证书,银行月结单,办公室租约等。

2.申请人需满足近三年内持续一年的高管履历

三年内持续一年
 
1年连续的工作时间必须在美国境外进行。申请人为雇主境外持续经营的公司全职工作至少1年,如果申请人是在美国境内为雇主境外关联公司工作,即便由境外关联公司支付工资雇佣申请人,也不符合3年中1年境外工作时间要求。但申请人在境外公司工作期间以B1或B2签证身份在美国短期进行商务活动不会中断连续一年的境外工作时间的计算,但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不计算在1年的范围内。
 

高管履历

受益人的管理职能是指对专业人员拥有监督和控制的能力,可以对公司内部的机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的职能或公司的组成部分进行管理等等。该员工还可对公司内部高层的一项重要职能进行管理,但对其他人没有直接监督权。随着移民局审核趋严,对受益人在美国境外关联公司工作期间是否属于高管或高级经理人的材料审核隐形标准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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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作者:admin